每周转载:关于天朝的网络实名制(网文5篇,评论若干)

2012年12月31日 | 分类: 翻墙相关 | 标签: ,

朝廷的橡皮图章(全国人大)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,通过了网络实名制的立法。本周转载若干相关的网文和网友评论,让大伙儿看清”朝廷搞网络实名制”的本质。
不见图 请翻墙

网文5篇

(以下链接需翻墙访问)

实名制不可能保护网民信息安全 @ Solidot

 

网络实名制立法是一种懒政思维 @ 华尔街日报

 

魏武挥: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破产

 

齐奥塞斯库“打字机执照”与中共“实名制” @ 看中国

 

本届人大快结束了,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? @ 一五一十部落

 

网友评论

体制改革之前 什么亲民为民都是表演
言论自由之前 什么真相真理都是谎言
司法独立之前 什么公平正义都是扯蛋
军队国有之前 什么保国为民都是愚弄
人民富裕之前 什么盛世崛起都是意淫
奴隶站立之前 什么复兴强大都是装逼
公民觉醒之前 什么民主自由都是云烟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 官场却是法外之地
公民要建实名档案, 官员不必公开财产
钓鱼岛是中国的, 房屋土地不是自己的
外国的世袭是可耻的, 天朝太子党是光荣的
正当防卫要判死刑, 贪污上亿只留党察看
这是个什么样的国家? 这是个什么样的执政党?

萧锐: 此轮所谓”网络法治化”, 支持闭门立法的言论被放大, 站台央媒连篇累牍, 批评声音则多被屏蔽。
王护士长有句话说得透彻: “进入法制轨道, 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; 要把这事变成案子, 他就是观众了”。
用目前某站台文章的标题则是: “网络没法治,现实就没法儿治”。

张泉灵: “仔细想想, 为什么他们会对微博新媒体恨之入骨, 不断夸大微博里一些虚假信息影响力, 甚至以钓鱼方式造假以证明微博之需被监管? 其实他们怕的不是谣言, 谣言有什么可怕? 言论自由流动的环境里, 任何虚假信息都会在交叉比对中失去活性。可怕的其实是真话, 而且不受控制, 这才是他们恐惧的!”

徐昕: 【网络实名制 VS 官员财产匿名】
全国人大审议《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》, 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, 即推行网络实名制。而官员财产公示, 叫了几十年, 有关部门仍声称”条件不具备”。

冉云飞: 污名化网络和实行网络实名监管, 难掩压制言论自由之实。网络上真有言论影响力的人, 基本早已实名。想通过实名制来恐吓人们对言论自由的追求, 只不过是幻想。
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深知言论自由, 事关他们的利益和尊严, 而不是只有写作者才需要的东西。恐吓对民众不再有效时, 言论自由的时代必将到来!

近日, 《人民日报》连篇发文, 要求网络实名制。撇开言论自由不说, 请文贵报评论员文章为何不实名? 文革时期, 该报惯用伎俩就是发表匿名文章打黑棍子。请问哪个国家的主流报刊发表评论文章不署真实姓名? 连篇累牍, 连个姓名都不留, 还有脸让咱们网民实名?

【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失败】
实名登记给网络黑手大开方便之门。2011年7月韩国门户网和社交网被黑客攻击, 3500万名用户信息外泄(韩国总人口5000万), 包括姓名, 生日, 电话, 住址, 邮箱, 密码和身份证号码。
黑客侵入私人邮箱, 盗用他人账号, 窃取信息, 挖人隐私, 带来史无前例的安全危机, 韩因此决定废实名制

不愧是伟光正, 一提网络实名快如闪电, 一提官员财产公示就摸石头。

【网络实名制前, 官媒先实名制】
且不论言论之自由, 近日官媒相继大力提倡实名制, 我们双手赞成。但作为官方媒体该垂先示范, 将评论文章及报道规范起来, 率先施行实名制? 杜绝使用”本报评论员”或笔名发表文章。请在报道中将”有关部门/有关专家/有关领导/广大群众/一小撮人”都实名制!

抓出一个雷政富, 千万个雷政富在紧张。网络你太得罪人! 眼中钉, 肉中刺, 不拔出你, 贪官难道等死?
你要言论自由, 老子就讲法治, 以法治你。起草权, 审订权, 核准权, 解释权, 司法权, 都在我五个指头掌握之间, 你就等着有法可依, 执法如山吧!
谁敢说你言论不自由了, 你尽管吼”奥黑, 下课!” 没人管你丫的。

人民日报日日刊登, 央视新闻天天报道! 如此宣传对网络的紧急立法的直接动因是什么? ——网络反腐

多年来, 官员财产实名制只见楼梯响, 不见人下来—-因为大部分人大代表抵制, 一直无法通过。
现在人大很快就制定了网络实名的决定草案。真是雷厉风行。
这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样一个问题: 网络是腐败分子的天敌!

杀光天下的公鸡, 就能阻止黎明到来? 真为它们的智商感到担心…

菜刀都实名了, 网络实名怕什么?! 家家都有菜刀, 怕什么?! 当大家都不怕的时候就该它们怕了!!!

连政府部门都经常不能实名(所谓的”有关部门”)的国家却要推行网络实名制, 真是一个笑话!

刚刚通过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五条, 要求监控网络信息, 采取”停止传输”, “消除”, “上报”。
其适用范围居然是”网络服务提供者”, 而不是信息发布平台, 则从QQ、微信到电子邮件, 都属于此列。
这等于把监控摄像头从街头铺到了卧室, 大张旗鼓地强制网站成为秘密警察, 恶法, 这是历史的反动!

开始封老百姓的口了, 网络一立法, 就回到文革年代了, 说话都可以治你罪, 这是典型的开历史倒车。
人家往前发展, 咱们往回走。如梁启超所说, 我国万事不进步, 唯独”防民之术”乃突过于先进国, 此真可为痛哭也!
要这么搞, 还不如前台也实名。否则马碧们在前台噘着腚, 脑袋却在后台捂着。

刚手机弹出新闻, 人大通过了加强互联网保护的决定草案, 今后网民必须实名注册。我正好翻到卢梭的这段话: 当国家濒于崩溃, 只能以一种残破不堪的形式苟存的时候, 当卑鄙的私利厚颜无耻地披上神圣的公共福利的外衣时, 公意就沉默了。

我想知道那些人大代表们的名单, 以及他们都是谁选出来的!!!

要网络实名了感觉象鼻孔被人强迫挖了一样恶心

俺博客上,和本文相关的帖子(需翻墙)
如何隐藏你的踪迹,避免跨省追捕 (系列教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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